< 報名須知 > |
一 |
請家長以學生興趣為考量,並衡量個人時間與上下課交通接送事宜,務必在安全適當的前提下進行各項課後社團活動。 |
二 |
參加校內「課後照顧班」之學生恕無法因參加某時段之社團活動,要求退還同時間之課照鐘點費(因課照鐘點費須固定支付照顧人員)。 |
三 |
未參加校內「課後照顧班」之學生,應由家長於社團活動時間安排學生上下課接送事宜,禁止於社團活動前後之空檔時間滯留於校園內逗留玩耍。倘參加社團活動前須讓學生留置於校園中等待,則須參加「社團安心班」(每小時收費比照課照班),由學校安排人員統一維護學生安全事宜。 |
四 |
說明所列費用為預估金額,實際費用會依報名人數有所不同,社團費用將於開課確認後合併至註冊繳費單繳納,如因不可抗力因素(如颱風、法定疾病停課),恕無法補課暨退還費用;如參加後欲退出者,退費計算方式依「桃園市國民中小學社團活動費實施要點」辦理,請審慎評估後進行報名。 |
五 |
同一時段只能擇一選課,如想重新選擇,請先刪除原選定課程後再重新選課。 |
六 |
如單一社團報名人數超過開班上限時,將由系統抽籤決定錄取與否。如有正取者放棄,將口頭詢問意願,由備取一、二…等依序遞補。 |
七 |
社團經費為學生共同付費平均分攤支應,如學生在社團內無心學習、不守秩序、屢勸不聽,影響其他學生學習權益,經教練反應學校輔導仍無改善者,將予以退社並依節數退還未上課之費用。 |
八 |
學期中欲報名課後社團活動,請洽本校訓育組(03-3232664#330)。 |